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信永中和对首钢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以前,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因公司连续聘任致同的期限已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因此公司依规选聘信永中和为首钢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已在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之前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提请信永中和与致同进行沟通,各方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
和所合伙人数量为 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700 人。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
总收入为人民币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96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36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执业情况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信永中和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信永中和的中台支持团队包括估值、精算、信息系统审计、数据审计、内控、税务、法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且后台技术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风险承担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工作方案
在对首钢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固定资产折旧、关联方交易等。
信永中和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有效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三)质量管理控制
信永中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
1、项目咨询
在对首钢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