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5-083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资委《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监督机制,经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法》第 121 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要求、职权范围及运作规则。公司目前已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已具备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基础条件,本次修订旨在通过章程明确其法定职权,实现治理结构合规衔接。本次修订严格遵循证监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原有的二百一十条删减至一百九十六条,十三章删减至十二章,核心是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同时对照有关监管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修订后的章程条款符合监管要求。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将由于新增条款而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事项。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稿)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说明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根据《上市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 公司指引
公司事务,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2025》第八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条明确法定
1.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代表人的任
去法定代表人。 选范围,完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善法定代表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人的产生、
变更方法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删除“监事”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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