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5-07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11 月 13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钱壮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调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核能)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由于 2025 年 3 月核电行业增值税返还对应的所得税征管口径发生调整,该事项对电投核能评
估结果存在小幅影响,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企华)对其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出具的《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置入资产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668 号)进行了更新,并出具《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置入资产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6566 号,简称更新后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更新后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公司拟基于更新后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调整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并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重大资产置换
(1)调整置换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①调整拟置入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为电投核能 100%股权。根据中企
华出具的更新后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9 月30 日为基准日,中企华对电投核能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 电 投 核 能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2,774,562.52 万 元 ,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后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5,539,371.08 万元,增值额为 2,764,808.56 万元,增值率为99.65%。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作价为 5,539,371.08 万元,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双方同意以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对价的等值部分(即1,510,828.45 万元)进行置换。
经审议,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
通过本议案。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调整发行价格
因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5,383,418,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592,176,037.20 元,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3.36 元/股。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
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经审议,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
通过本议案。
(2)调整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 1,5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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