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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14:14:4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公司在互动平台明确回复了“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就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进行询价”,那么针对那些传播造谣说贵公司超过5元没有人愿意认购信息的人或者机构,你们是否有通过法律等手段去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电投产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和股东权益的维护,若后续有确凿证据表明部分主体存在故意造谣、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责的权利。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切勿轻信传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22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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