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
产融或公司)董事会坚守“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同时发挥促改革、谋发展作用,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坚持依法治企,着力提升治理管控水平,推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增强重大事项管控能力,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4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1.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 年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会议 1 次,临
时会议 2 次;共审议并通过涉及董事补选、董监高责任险投保、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计划预算方案等 11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落实股东大会要求,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63
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 3.39 亿元,凸显了央企对投资者的价值回报。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为现场会议,为深入
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充分的保障。董事会共审议并通
过公司定期报告、计提减值、委托理财、工资总额、基本制度制修订、发展规划纲要、重大资产重组等议案 63 项,议案通过率 100%。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依法合规,会前准备充分,严格履行通知程序,做到重要事项提前详细汇报和沟通,会议议案提前提交董事审核并征求意见,保障董事及时获取足够信息、充分发表意见并顺利决策。会议通知、决议、记录等档案均做到专人完整准确保管。
3.专委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董事会下设专委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包括提
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投资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研究了高管任职资格、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情况、风险合规报告、内控法治及内控评价报告、海上风险项目投资等 34项议案。
委员们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均被董事会采纳,科学、专业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推进独立董事从个人履职向依托组织履职转变,更加有力的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关联资金拆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重大资产重组等 15 项议案,
以集体决议的方式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行使部分特别职权,会议所提建议均被董事会采纳。
5.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决策时充分考虑各方诉求,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彰显了董事们的崇高责任意识和忠实勤勉风范。
2024年8月,公司董事赴云南昆明,调研云能能投集团、云能资本公司,推进与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与金融企业的融融协同,进一步促进与股东单位的合作交流,从优秀企业汲取管理经验,为董事会科学专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撑。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有效作用。
独立董事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要求,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对在任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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