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姓名何平林,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6 月选举为电投产融独立董事,此外还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提交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对所有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认真审核提供的议案资料和配套材料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作用。
本人以及通过所任职的提名委员会对高管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决策及经营管理的要求。本人以及通过所任职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计提减值、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定期报告等事项,促进企业合规运营,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2024 年内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5 项议案,
对提交审议的事项投了赞成票,包括关联资金拆借、重大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
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 20 天。电投产融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学习培训和调研机会,邀请券商等中介机构等行业专家,现场为董事、监事授课,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监管政策和要求、金融和能源行业形势与政策等方面的专业信息支持。本人同时积极主动参加深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河北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为科学履职持续提供专业支持。2024 年 8 月,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共赴云
南昆明,调研云能能投集团、云能资本公司,推进与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与金融企业的融融协同,进一步促进与股东单位的合作交流。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是优化公司治理。推进落实国资委专项工作部署,以《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为纲要,全面梳理看齐,四大领域、14 项举措、80 个行动项完成率 100%,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夯实治理基石。与重要股东缔结战略合作协议,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贯彻落实河北证监局现场检查要求,制定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性提升企业规范化运作水平,目前已完成关联资金拆借补充审议、能源板块管理人员及社保关系调整等问题,控股股东已就解决新能源板块的同业竞争问题做出承诺。
二是完善内控体系。按照监管政策导向,依法合规经营,持续优化风控合规顶层设计,继续巩固、深化、完善和提升内控合规体系,切实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切实履行内控与风险管理职责。重点关注子公司风险防控、关联交易、防止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深化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多次交流和问询,积极督促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进度安排编制年报。
三是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制度完善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重大资产重组及其它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同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结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关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关联交易的自查、内幕交易的防控等重点工作,并及时提出意见。
四是规范信息披露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持续规范开展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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