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0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暨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响应聊城市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盘活企业现有资产及优化资产结构,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或“公司”)拟与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部分土地收储、搬迁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事宜展开合作。
1. 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嘉明管委会拟对中通客车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实际收储面积为 23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协商收储。根据政府土地收储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预计本次土地收储及搬迁等补偿金约为人民币119,837,564.00 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 按照中通客车的相关规划设计需求,由嘉明管委会和安泰公司负责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 482,145 平方米土地上的新能源项目厂房建设移交。
3. 由土地收储管理部门直接将上述土地收储对应的补偿金支付给安泰公司用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无需基于
上述土地收储及厂房建设移交及确权事宜向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安泰公司和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嘉明管委会为政府管理机构,安泰公司为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全资国有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土地为中通客车及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的共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本次中通客车被收储两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105,824平方米),通盛汽车被收储一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63,717平方米)。本次收储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升级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厂房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的中通客车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新能源项目厂房指上述对应土地使用权上建造的生产厂房及设备基础、厂区道路、管路以及相关配套站房等所有工程建筑物。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合作内容
1. 嘉明管委会/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对中通轻客老厂区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实际收储面积为238.86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土地收储。土地收储及搬迁等补偿金总额约人民币 119,837,564.00 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 按照中通客车的规划设计需求,由嘉明管委会和安泰公司负责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 482,145 平方米土地上的新能源项目厂房建设移交。
3. 由土地收储管理部门直接将上述土地收储对应的补偿金支付给安泰公司用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无需基于上述土地收储及厂房建设移交及确权事宜向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聊城市东昌府区整体土地规划建设,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整体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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