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5-058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公司以总股本
592,903,93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21,000 股后的 586,382,936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29,319,146.80 元。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
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92,903,93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6,521,000 股股份后的586,382,9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6,521,0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2,903,93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21,000 股后的 586,382,93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29,319,146.80 元/592,903,936 股*10=0.4945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9,319,146.80 元/592,903,936 股=0.049450 元/股。
综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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