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6:45:32 股吧网页版
中通客车: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5-022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快速拓展,为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汇率风险,降低外汇敞口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确保主营业务成本和收入的稳定性,提升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及方式: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交易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
2、交易额度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董事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次议案时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4、交易期限

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周期相匹配,单笔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背景,其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收款预期相匹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
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远期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客户违约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终端销售情况恶化导致不能按时回收货款,从而造成展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投资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业务种类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高度重视对境外业务合同执行的
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情况。同时,公司内控部门及审计部门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4、公司制定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流程,明确了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并不断进行优化。公司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海外业务占比较高,外币结算较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