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9:17:08 股吧网页版
欣龙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持有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508,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5%),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海南筑华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海南筑华持有公司股份 45,508,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和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38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767,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即 2025 年 12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海南筑华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海南筑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等情形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海南筑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海南筑华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海南筑华《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