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26014 号
目 录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 1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26014 号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河化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2601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要求,河化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河化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河化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河化股份实施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河化股份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河化股份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附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中梁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春利
中国·北京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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