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
于 1999 年 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有合伙
人数量为 183 人,注册会计师 824 人,从业人员总数 3,0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5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请费用合计 7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以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兴财光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2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在取得中兴财光华提交的审计报告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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