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认购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同意认购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94,936,708 股(含本数)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广济药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及/或合法自筹资金。
4、本公司同意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因广济药业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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