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修订和监督,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向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任期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的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低于规定人数,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九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承办,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拟定议案、报告,落实预算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证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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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风控审计部)负责协调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预算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预算目标,确定预算目标分解方案;
(三)审定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预算调整草案;
(四)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定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考核公司全面预算执行情况;
(六)其他全面预算管理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做好预算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决策后
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公司预算方案;
(三)公司预算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事项;
(四)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五)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预算报告;
(六)其他预算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部提供的报告,召开会议审定相关内容,同时将审定的全面预算方案及调整方案交财务部分解落实。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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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六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将该意见记载于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
每一名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委托预算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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