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5-5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15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368,233,409.56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按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
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368,233,409.56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5 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15 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3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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