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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19:19:37 股吧网页版
重药控股: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8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立即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针对决定书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牵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进行逐项梳理和分析研讨,编制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保持高度关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公司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密切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公司部分收入未实质取得货物控制权,错误适用总额法进行确认;部分收入在期后大额退货,且无有效证明材料、无合理退货理由;部分收入无商业实质;部分收入实际确认时点与公司已披露会计政策不符。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整改措施

1、更正会计差错并追溯调整

针对决定书中的相关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认真自查落实,并于2025年4月,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十 四 次 会 议 , 对 公 司 《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决算报告》中涉及的2023年相关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二节第六条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第六节第六条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完善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关于收入核算方面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收入确认相关的核算和管理制度;细化相关岗位职责及审核要求,审核人员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全流程规范管理,从合同的起草、订立、风险管控、发货管理、收货管理、客户验收、货款管理等加强审核、监督,确保信息收集、发送、保存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减少内外部风险的发生。

整改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升级相关信息控制系统

公司在业务信息系统中已完成收入确认时点相关流程和控制的调整升级。包括建立了跨系统的、统一的到货确认标准;规范统一的业务流程;重新梳理了关键流程节点的定义和标准;增加销售结算环节的报表监控体系。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加强专业培训并提升合规意识

公司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增强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组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共同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收入相关的会计准则的专题培训,增强核心岗位人员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向各业务部门宣讲,规范销售单据及流转,明确收入确认时外部凭证的重要性及获取外部凭证的方式、方法。针对经营部门负责人、财务及业务等核心岗位人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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