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红
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红,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西南大学药学院教授。历任四川轻化工学院生物工程系教师,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兼任研究所室主任、副所长,重庆创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太极医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所所长),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本人自查,确认符合各监管规定中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须具备的独立性条件,并将自查结果提交至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3 次,
出席股东会 5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充分发挥专业性、独立性和主动性,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和开展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并出席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修订《领导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事项提出建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分别就日常关联交易、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提示公司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应收账款账龄变化等关键问题,督促公司对潜在风险进行核查。通过与管理层、审计机构等保持常态化沟通,结合行业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有效发挥了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等内容,全面了解了公司开展的审计、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就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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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排与重点工作开展进行了沟通。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在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此外,积极参与培训学习,自觉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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