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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1:48:25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我们在查阅资料发现,贵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公告完成的非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5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但在公告中,进披露了3个投资者的具体申购价格(见发行情况报告书第8页)。据了解,其他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披露了全部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信息。请问,贵公司仅披露部分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依据可豁免披露该信息?烦请说明。
南天信息:
您好,公司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发行价格,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上海境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严亚春、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获得足额配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22 0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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