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7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3、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均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可控;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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