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引入多家投资者共同收购新华三10%的股权,而非由紫光国际全额收购。公司应具体说明选择信华智联、中信金融资产等作为共同投资者的战略意图,以及这些投资者将为新华三带来哪些具体的**技术、市场或管理资源。
紫光股份:
您好,基于外部投资者认可公司核心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开曼”)的出售期权和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的购买期权即将进入行权期,经各方协商,2025年11月17日,紫光国际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收购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10%股份。
您好,基于外部投资者认可公司核心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开曼”)的出售期权和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的购买期权即将进入行权期,经各方协商,2025年11月17日,紫光国际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收购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10%股份。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20 2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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