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4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 5
合并利润表 6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 9
公司资产负债表 10 - 11
公司利润表 12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
公司现金流量表 14 - 15
财务报表附注 16 - 98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61590_B02号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61590_B02号
新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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