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猛,1968 年出生,硕士,曾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等;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2024 年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在对董事会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人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徐猛 12 12 0 0 0 否 5 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全
部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经对议案事项进行充分研究与分析,本人对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重大资产购买、关联交易、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于会前认真审
阅相关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充分交换意见,经独立、专业判断后对所
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
议;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督促内、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审计结果客
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各项会议
文件,认真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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