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监督、规范公司治理以及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应
有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绍朋,1946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
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理事,
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
生导师等职务;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报告期内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周绍朋 12 11 1 0 0 否 5 5
2024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董事会议案材料进行事前
研究、深入了解的情况下,经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出席了年内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其中,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项议题予以充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运营中的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与管理层沟通、充分了解审议事项,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履约风险及应对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对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积极出席各项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中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会后监督议案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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