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 临-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指定王万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临-053))。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万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闫云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jzny.com.cn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