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修订)
二 0 二五年五月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4 号”文批准,由原江阴市华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42273776W。
第三条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81 号
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1999 年 8 月 1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HUAXICUN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
邮政编码:21442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6,012,887 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生产导向,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守法为运行保障,以卓越的经营成果回报股东,服务社会。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化学纤维的制造、加工;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化学纤维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