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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2 19:57:06 股吧网页版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宏伟、张文章、刘德学、李元勋、陈光、李仲远、吴长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35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并针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证券法律法规,提升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规范的认知水平,持续强化合规运作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进行重新梳理,指定专人实时更新和监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和交易,当发现异常或潜在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汇报,确保公司在异常或重大事项发生前后,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室: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二: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未及时披露。
整改措施:

加强与控股股东的及时沟通,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信守前期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同时,组织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合规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室: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三: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持续提高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合规运作能力,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置换金额、置换对象、置换原因等进行详细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室: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四: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情形。

整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规范三会运作流程,持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资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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