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2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5)第 2131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721,547.03 元,盈余公积为 83,015,164.70 元,资本公积为 1,595,642,115.83 元(其中股本溢价 1,485,134,910.8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
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其中使用盈余公积 83,015,164.70 元、资本公积 1,171,706,382.33 元,合计1,254,721,547.03 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 2024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 C10006 号的《评估报告
书》: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7 月 14 日的抵押价值为 26,132.53 万元人民
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
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