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任职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0 5 0 0 否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参加会议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注重运用自身专长,以独立客观的角度,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2024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4 年 9 月 29 日,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 年 12 月 3 日,对关于中粮集团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瑕疵资产事项延
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4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治理活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自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了监督、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中,充分了解上市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其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独立董事:汪平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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