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6-00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规定,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8),公司
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
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
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
在进行中,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最终确定,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
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 9.3.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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