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8 17:42:30 股吧网页版
去年第四季度营收大增贡献“神助攻”,昔日“西北啤酒王”能否成功保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000929_0

  随着2025年业绩“预答卷”出炉,*ST兰黄迎来“保壳”关键时刻。

  1月27日晚,*ST兰黄发布业绩预告称,2025年公司预计营收为4亿元~4.6亿元,其中扣除后营收为3.8亿~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6200万元~-9000万元。

  同时,公司也发布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按相关规定,2025年年报,如果*ST兰黄依然是亏损,则要满足“扣除后营收不低于3亿元”这一指标,否则将面临被强制退市。

  作为曾经的“西北啤酒王”,*ST兰黄曾一度在西北地区颇负盛名。但2022年至2024年,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面对业绩颓势,*ST兰黄加码押宝啤酒“饮料化”,试图突围。《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还注意到,按照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实现超4亿元的营收,得益于第四季度“神助攻”。

  在传统的行业淡季,为何第四季度营收同比增长超450%?愈发“内卷”的饮料业务能否助力*ST兰黄“保壳”成功?

  预计同比大涨超450%

  第四季度营收成保壳“神助攻”?

  从*ST兰黄的业绩预告来看,2025年公司预计无论是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还是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

  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6200万元~-9000万元,同比增长9.88%~37.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亿元~-1.28亿元,同比下滑27.95%~63.77%。

  不过,在营收方面,2025年公司预计实现营收4亿元~4.6亿元;扣除后营收预计为3.8亿元~4.4亿元,同比翻倍。

*ST兰黄2025年业绩预告

  对于“披星戴帽”的*ST兰黄而言,2025年的业绩是“保壳”关键。如果公司2025年依然是亏损,且无法满足“扣除后营收不低于3亿元”这一财务指标,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从业绩预告来看,*ST兰黄似乎保壳“问题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主要得益于公司第四季度营收突然大涨带来的“神助攻”。

  财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2.19亿元。按照业绩预告中4亿元~4.6亿元的营收来计算,2025年第四季度*ST兰黄预计实现营收1.81亿元~2.41亿元,预计同比大涨超455%。

  对于啤酒行业而言,第四季度一般为其行业淡季,四季度营收相对较低。《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梳理*ST兰黄以往财报发现,2022年~2024年,公司第四季度的营收分别为4832.93万元、4266.16万元、3261.91万元,均低于每年前三个季度的单季度营收。

  在2025年业绩预告中,对于业绩变动原因,公司称主要由于啤酒饮料业务积极拓展西北区域以外市场,加强品牌宣传投入和电商平台线上推广,销售费用同比上升,线上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大,利润有所下降。同时投资饮品公司,提升饮料业务占比,为公司收入增长贡献了增量。

  连续三年亏损

  加码“饮料化”求突围,胜算几何?

  作为曾经的“西北啤酒王”,*ST兰黄在西北地区一度颇负盛名。然而,近年来,随着啤酒行业集中化加剧以及高端化的贴身肉搏,公司业绩承压愈发明显。

  2022年~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约为2.66亿元、2.41亿元、2.11亿元,均低于3亿元;并且连续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亏损,累计亏损约1.76亿元。

*ST兰黄2024年年报

  面对业绩颓势和啤酒市场的存量竞争,*ST兰黄押宝“饮料化”求突围。2025年,公司相继设立兰州黄河(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受让吴忠市义旺果汁有限公司50.6329%股权,进一步加码饮料赛道。

  2025年前三季度,依靠抖音等线上销售渠道和收购果汁业务,*ST兰黄扭亏为盈。公司称,主要由于积极拓展抖音等线上销售渠道,销售收入同比增加3934万元;同时,新收购的果汁饮料业务自并表日起实现收入1730万元。

  然而,*ST兰黄加码的“饮料化”,早已是群雄环伺的红海。当下,啤酒企业跨界饮料赛道早已非新鲜事,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等厂商早已布局饮料赛道,“啤酒饮料化”已成行业新风口,竞争愈发激烈。

  此外,2022年~2024年,*ST兰黄饮料业务在总营收中的占比分别为10.22%、11.51%、10.05%,占比相对较低,且呈波动增长态势。*ST兰黄能否打赢这场“饮料化突围战”,从而扭转业绩,仍有待市场检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