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5(临)-6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并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临)-62)。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购买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65)。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
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购买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931,229 股,持股比例为 21.50%,其依法具有提出临时议案的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如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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