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5(临)-4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和金额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2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临)-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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