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孔攀)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孔攀,男,1983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5 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1 年获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4 年,经最高人民法院选派,赴香港城市大学学习,获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2005 年 10 月至 2020年 5 月任职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1 年加入民主建国会,
目前担任兰州市民建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甘肃新盛国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兰州大学校友导师、西北师范
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实践导师。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2024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通信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大会次数
李孔攀 5 5 0 0 否 0 2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为有关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有关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2024 年关于第十二
届董事会改选部分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宜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发表审核意见。我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
加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发表意见
2024年 4 月7日 2024 年第一次独立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现场考察与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外界的反映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及学习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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