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0:46:30 股吧网页版
福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房地产板块、金属制品板块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9.41%,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8%。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明确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目前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并在这三个委员会中占据多数,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高管履职情况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保持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
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组织架构

为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实现了行政、人 事、财务、运营、资金、采购、法务等事项的统一管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管理更加高效。公司明确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执 行。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系统,并 按照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内部机构和业务部门。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 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有效的制度保 证实行必要的监管。

(3)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最新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保证管理制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