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勤勉尽责地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田志龙,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委员。兼任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3年6月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资料,充分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行业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为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在会议期间,本人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发挥自己公司治理、战略分析专业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重点关注企业战略选择、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审计、市场营销、公司治理等重要方面,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田志龙 11 11 0 0 否 4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房地产和制造行业特点,提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方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 (主任委员)
事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田志龙 3 3 1 1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完成现场规定工作时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项目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前宏观经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关注公司主要楼盘建设销售、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和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现状等情况,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通过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和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的汇报,沟通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平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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