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
(本制度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效能,构建高效反应及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所引发的不良影响及损失,维护公司日常经营秩序及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大额资产被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其他治理类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赔偿风险;
5、其他经营类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网络安全事件,如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6、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7、其他环境类事件。
(四)舆情类
1、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集中或不实报道;
2、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3、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4、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裁(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已建立的专项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按该专项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及各事业群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首要响应者,应致力于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此外,负责人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风险。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第四章 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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