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 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
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5-030)。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增加反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为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进出口”)申请贷款提供了责任担保,博众数智为公司上述担保亦提供了反担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公司继续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博众数智出具《反担保函》,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实施方面,采用一笔一签方式,依据具体签订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具体保证金额以银行核对的担保为准。
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补充后公告全文披露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2%;
2、未来十二个月,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总额度占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92%。
3、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审慎决定是否实施担保。一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
鉴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进出口”)在业务发展中的相互需求和协同效应,公司拟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 4.0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中“第 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霁林进出口为博众数智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博众数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即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通过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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