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版本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河钢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7 《商旅费用管理办法》 制定 否
8 《商务招待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 否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次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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