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
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贯彻落实监管层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与新《公司法》的修订衔接,公司参照监管层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与集中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确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第一条 为确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坚持和加强党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 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 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 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 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 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 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章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公司前身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8
年 8 月 28 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股份制协 月 28 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
调领导小组哈股领办字(1993)第 4 号文件 组哈股领办字(1993)第 4 号文件批准,由阿城
批准,由阿城继电器厂独家发起,定向募集内 继电器厂独家发起,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方式设部职工 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 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号 230199100006207。公司于 1999 230199100006207。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18 日经中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准,
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
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于 1999 年 6 月 股,于 1999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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