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独立鉴证声明
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各利益相关方 独立性和能力的声明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QC”)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QC)为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具有开展可持续
(以下简称“佳电股份”)委托,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 发展相关鉴证服务的专业资质与经验。CQC在本次鉴证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公正性,并具备开展
和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简称“ESG报告”)进行了独立鉴证工作。 ESG报告鉴证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行业理解,符合AA1000鉴证标准v3对鉴证机构的要求。
佳电股份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披露报告中提到的信息和数据。CQC在与佳电股份的协议中 本次鉴证团队由具备丰富经验的AA1000认证可持续报告鉴证人员(PCSAP级别),CCAA(中国
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报告鉴证。佳电股份为本声明的指定用户。 认证认可协会)注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规、反贿赂等管理体系审核员及APSCA(专业
本声明基于对佳电股份参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审核员协会)注册社会责任审核员组成。
的指导意见》《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CQC确保在实施本报告的鉴证过程中与佳电股份及其利益相关方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本报告所
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简称《央企ESG指标体系》)、可持 有信息由佳电股份提供。CQC及本次报告鉴证人员未参与到报告的编制过程。
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2021版)》、深交所 鉴证结论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 ESG报告反映了佳电股份2024年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绩效,整
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体符合AA1000鉴证标准v3及AA1000AP四项原则的要求:
编制》中有关社会责任的相关披露建议编制的ESG报告所开展的鉴证活动作出。佳电股份对报告内 包容性:佳电股份识别了公司的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监管机构、股东/投资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
鉴证范围 实质性:佳电股份基于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评估原则,识别了ESG重要性议题以反映企业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披露的关键数据 实际和潜在影响、风险和机遇,并通过科学方法(包括利益相关方沟通,识别影响、风险和机遇
与信息。 等)绘制了ESG议题重要性矩阵。
鉴证依据 回应性:佳电股份建立了治理架构、机制、管理体系和流程、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能够采
AA1000鉴证标准v3,鉴证类型和深度为“类型二,中度鉴证”。 取及时有效的行动回应对佳电股份和利益相关方具有高度重要性和影响的实质性问题。
鉴证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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