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刘汉成、周洪发以通讯
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ESG)工作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践行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ESG)工作实施细则》。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ESG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ESG 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ESG 管理制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 2024 年度及 2022-2024 年任期薪酬兑现情
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公司对领导人员 2024 年度及 2022-2024 年任期绩效薪酬进
行了核定。
公司董事刘清勇、刘汉成、刘亨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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