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0 月 24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鼓楼医院(以下简称“鼓楼医院”)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鼓楼医院将其拥有的 NK 细胞特异抗原 CD16a 与肿瘤特异抗原细胞衔接器相关技术的技术秘密转让给公司,公司对该项技术进行后续开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合同总金额 7,850 万元(含税,包括入门费、进度奖励和销售分成),公司将在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鼓楼医院支付入门费 150 万元(含税),其余款项将依据合同约定,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分阶段支付,公司最终付款金额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度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类型:事业单位
负责人:于成功
开办资金:39,197 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12320100426090445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 321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服务。开展各科诊疗及护理;医学研究、教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预防保健及继续教育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鼓楼医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鼓楼医院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关于自然杀伤细胞(NK 细胞)特异抗原与肿瘤特异抗原的细胞衔接器相关技术,本技术通过特异性靶向锚定蛋白与
NK 细胞表面的 CD16a 结合,无需转染即可增强 NK 细胞靶向抗肿瘤能
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受让方(甲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南京鼓楼医院
(二)转让内容
乙方将其拥有的 NK 细胞特异抗原 CD16a 与肿瘤特异抗原细胞衔
接器相关技术的技术秘密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下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本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总金额为 7,850 万元,由入门费、进度奖励和销售分成组成。
1、入门费为 150 万元,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进度奖励:250 万元,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约定如下:
(1)在完成新药临床研究申请递交并获得默示许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 万元;
(2)在获得新药注册上市批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50 万元;
(3)如在产生销售分成之前甲方将此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批件(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研究默示许可批件、Ⅰ/Ⅱ/Ⅲ期临床批件、新药注册上市批件等)与第三方(不包含甲方所在集团成员企业和关联公司)进行转让或许可,应及时告知乙方。若甲方一次性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需在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且转让费用到账后 20 日内将本合同技术秘密转让费中不足 7,850 万元整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甲方许可第三方使用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奖励和销售分成(包括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及被许可第三方的销售收入),直至乙方收益达到本技术秘密转让合同金额。
3、转化产品销售分成:7,450 万元,具体如下:本技术秘密转化产品上市后,每年甲方需按本技术秘密转化产品的开票销售金额(含税)的 3%作为销售分成,于下一年度结算支付给乙方,且销售分成累计支付总金额不超过 7,450 万元。另双方确认,销售分成超出此金额后,若本产品仍在销售,双方另行协商签订销售分成协议。
(四)双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全球范围内;
(2)实施方式:完成产品制作并生产、销售;
(3)实施期限:无限期。
2、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上述技术秘密,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从临床应用出发的产品研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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