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8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事项,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要求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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