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浙江钱
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
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欣,女,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
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长生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部高级
专家;现退休。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
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股东大会3次,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 席董 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刘欣 10 10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 ESG 委员会委员,2024 年
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委员会日
常工作,其中提名委员会 3 次,ESG 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组织治理架构
以及 ESG 管理机制、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及董事、高管的提名与考核等工作,确
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运作的规范性。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
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
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对年度财务审计关键事项、审计程序、审计
证据的获取等进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考察,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
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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