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摩托”或“公司”)2022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钱江摩托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钱江摩托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钱江摩托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钱江摩托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1%;
重要缺陷:重大缺陷除外,错报金额大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0.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资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1%;
重要缺陷:重大缺陷除外,资产损失金额大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0.5%;
一般缺陷:资产损失金额小于或等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