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审 计 报 告
永证审字(2025)第 110020 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股份”)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泸天化股份 2024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泸天化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理由 应对措施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2024 年度,泸天化股份合并利润表列示 1.了解与测试了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
营业收入 5,068,988,091.94 元,详见泸天化 控制的设计与运行,并评价了收入确认依据股份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五、(四 与时点的合理性;
十一)。 2.对销售收入实施了分析性复核,包括
泸天化股份对于产品销售收入是在商品 与同期比较、与同行业比较、分产品类别比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由于产品运输及 较等;
交货方式不同,对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判断可 3.获取了泸天化股份与重要销售客户签
能存在偏差。另外,收入是形成利润的重要 订的销售合同,并评估合同关键条款,如发来源之一,固有风险较高,故确认为关键审 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换货及退货政策等;
计事项。 4.查询了重要销售客户的工商资料,询
问泸天化股份相关人员,以确认这些客户与
泸天化股份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重要的销售客户实施发函,包括函
证销售收入发生额、应收或预收款项余额;
6.对销售收入实施了抽样检查会计凭
证、检查发运记录、核对纳税申报数据、截
止测试、销售回款测试、内部销售数据核对、
内部未实现毛利核对等其他实质性程序;
7.关注了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
露的合规性与适当性。
四、其他信息
泸天化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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