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核查函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核查函》(专项核查函〔2025〕120006 号)(以下简称“专项核查函”)的要求,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会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专项核查函所列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一致。
2、本专项核查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所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保荐的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近期存在“制糖业务盈利受阻,财务状况承压”等相关舆情,主要质疑集中于:(1)发行人最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的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且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否面临着较大压力;(2)甘蔗的供应模式依赖于与种植户的订单合同,种植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亩产差异大,政府的指导价是否能够有效地对成本进行控制。
请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舆情情况,对报道提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对报道提及事项是否属实、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申报文件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本所律师说明
(一)主要媒体报道及舆情情况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本所律师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并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相关媒体报道情况如下:
序 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 报道标题 关注问题
号
1 钛媒体 2023/7/20 南宁糖业:拟定增募资不超 2.6 亿元,现公司资产负债率超 96% 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募投项
目
2 东南网财经 2023/7/24 南宁糖业拟定增募不超 2.6 亿 2021 年底向控股股东募 6 亿 经营业绩、本次发行情况、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3 新浪网 2023/8/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
4 东方财富网 2023/10/24 广农糖业: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还在推进中 本次发行情况
5 证券之星 2023/10/30 广农糖业: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还在推进中,具体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公 本次发行情况
告,您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祝您生活愉快
6 证券之星 2024/3/8 广农糖业:公司定增事项仍在推进中,如有新的进展,公司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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