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数源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数源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数源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024 年度,公司使用金额 451.6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00 万元),以前年
度使用金额 15,372.30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23.9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数源科技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募集资金5个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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