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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3:52:42 股吧网页版
ST数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直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直民,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直民,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致公党党员,工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9月进入浙江财经大学工作,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系主任、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兼任中国建筑学会工程诊治与运维分会理事、浙江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理事、浙江省信息资源管理学会理事、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住房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自2023年8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数源科技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数源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数源科技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数源科技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会次数 现场方式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
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10 3 7 0 0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同意票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4次,实际参加股东大会会议4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召集
并主持了会议,分别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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