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6 日收到管理
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4 年7 月2 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作出
(2024)湘07 破申7 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程序,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3 日和2024 年8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和《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024 年8 月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2024 年8 月25 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集团”)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招商”)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5 年10 月21 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 破申7 号《民事裁
定书》和(2025)湘07 破15 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5 年12 月3 日,公司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6 年1 月9 日,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重整投资人认购标的股份数量合计879,774,351 股,认购转增股份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款)对价合计为2,060,857,594.18元(大写:贰拾亿陆仟零捌拾伍万柒仟伍佰玖拾肆元壹角捌分)。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6 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
款,合计金额人民币2,060,857,594.18 元(大写:贰拾亿陆仟零捌拾伍万柒仟伍佰玖拾肆元壹角捌分)。全部重整投资人已经支付完毕全部的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9)。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执行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常德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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